(网经社讯)7月22日,新修订的《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,将于8月1日起施行。网络直播销售、盲盒这样的随机销售、以及跨境电商等新模式中经营者的义务都有所强化。
据网经社数字零售台(DR.100EC.CN)获悉,本次修改采用了修订的形式,共新增24条,修改63条。其中,增加了多项新型消费领域的经营者义务,以及政府职责、人大监督、消保委的职责与作用、消费纠纷多元化解、消费环境建设等内容。
回应盲盒、大数据杀熟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,在对涉及消费者安全权、知情权等普适性条款予以细化的同时,新修订的《条例》着重对新型消费业态等特殊领域的经营者义务作出特别规制——
一是规范盲盒等随机销售经营行为,明确以显著方式公示抽取规则、商品或者服务分布、提供数量、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,并且鼓励经营者通过建立保底机制等方式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二是对互联网经营者相关义务作出规范,包括经营者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对消费者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,经营者对竞价排名等互联网广告的依法标明义务,以及对弹出等形式发送广告应当确保可以一键关闭等。
三是规定网络游戏经营者对未成年消费者的特殊保护义务,包括实施身份认证,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时间、时长、消费限制、内容等要求。
四是对网络直播营销进行了规范。明确直播间运营者应当标明直播间内链接、二维码等跳转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经营者,直播间运营者未标明实际经营者的,应当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。明确在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时,直播间运营者、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履行广告发布者、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五是规定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经营者、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。包括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者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,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对零售进口商品明示义务等。
六是完善金融服务经营者告知义务,要求对于利率、费用、收益及风险等重大信息,使用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方式进行标识、予以说明。